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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 深圳P2P负责人获刑五年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444 发布时间:2016-07-11 11:36:59

深圳一P2P平台承诺每日可以给1%-3%高额投资分红,但公司并没有实体运作项目,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还有近百万的资金无法返还给投资者。该P2P公司负责人日前均被法院判刑,记者获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了该公司两名负责人五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47月,吕某租赁香洲区漾湖明居小区作为办公地点,以虚拟新加坡永利集团投资公司为名对外进行虚假项目融资,谎称可给予每日1%-3%高额投资分红,或介绍新会员可获得10%奖励分红,骗取他人通过网站向公司进行投资。在此期间,被告人曾某翔、郑某麟等人明知吕某以虚假项目骗取他人,仍积极参与管理永利公司的融资项目,并从中获取提成。其中,被告人曾某翔担任永利公司的行政总监,主要负责处理第一级公司会员,被告人郑某麟则以虚假的新加坡人林某的身份配合吕某对外宣传是永利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主要负责应对全国公司会员。


20147月至12月,曾某翔、郑某麟先后参与诈骗多名被害人。如20147月,田某和冯某开始向某公司投资,共转入人民币213090元,永利公司向田某返还共计人民币157015元,此外还向冯某的银行账户返还共计人民币85000元。2015130日,田某等被害人在吉大南油酒店要求曾某翔、郑某麟返还投资款,曾某翔向田某返还人民币20000元。记者了解到,除去已经退还的,该公司共骗取多人投资金额达到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