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宣传
某平台对广场舞大妈吹嘘资金由某银行托管,十分安全。逼得某银行向客户群发短信称:从未与这家P2P公司有过资金托管合作。
2、自融自保
自己给自己当托。在自家的P2P网站上发布了借款标的,再自己网罗了几百家借款公司来托人气。为了壮胆,还批量地把这数百家公司的注册资本给虚增到数千万。
3、卷款潜逃
一些P2P平台的股东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把客户本钱骗到手就立马跑路。客户希望从P2P平台收获利息,股东却窥视着客户的本金。也有一些人,抱着惠普金融的美好目标。可是经营环境恶劣,最后也被迫跑路。因为,互联网扩张的成本越来越高,纷纷烧钱打广告,挖人。P2P的借钱利息太高,老百姓(603883,股吧)不愿意借网络高利贷。投钱客户更是敏感,很容易造成投资人恐慌,造成挤兑踩踏,P2P被迫跑路。
2014年,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有一些是以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人们对P2P的高风险望而却步。
4、借上市之名,伺机脱困
比如说一些民间借贷公司,坏账缠身,臭名昭著,被媒体追着打。股东们就暗怀鬼胎,成立一个P2P网站。从早先积累的线下客户里,圈出一些算是优良资产的,注入到P2P网站里。包装一下账务报表,想上市。上了市,就可以从资本市场里圈钱。从夜里睡不着觉,盼望着衣着光鲜,到各大媒体吹嘘自己是精英。殊不知那些陷在不良债权里,取款无门的客户欲哭无泪。
大奸若忠,当年纳斯达克交易所董事会主席伯纳德·麦道夫就是一个“完美人物”。其实,他是500亿美元诈骗案的主角。他给客户每月1%的固定回报,可观回报却来自其他客户的本金——只要没有人要求拿回本金,秘密就不会被拆穿。当一家客户提出要赎回70亿美元现金时,游戏结束了。
这还是纳斯达克交易所主席干的事。主席都玩这个,对那些在交易所上市的P2P公司,大众就要多个心眼。P2P平台的盈利模式不算成熟,只靠财务报表,其实难服人心。但我们依然要有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监管的底线。例如,禁止自融自保;禁止虚假宣传;必须把客户资金存放在银行,免得P2P网站和资金存放方沆瀣一气,两个一起跑路。
对于P2P行业的从业人员,可以像美国期货协会(NFA)那样,建立起从业人员查询数据库。对于每一桩合法的投诉,都有据可查,使监管成为悬在恶人头顶的利剑。
P2P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完善的法律监管,另一方面,更需要行业自律监管,严格的按照行业规定操作,未来的路很长,何必走的那么着急,采取过激的手段反而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