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未来可能成为十分稀缺的金融资源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316 发布时间:2016-08-29 09:29:00


8月25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P2P网贷监管细则,公布了13条监管“红线”,并且明确了个人在同一个平台借款上限为20万等限额措施,将使P2P重新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P2P从业者、各方媒体、专家学者都对其进行了解读,发表了看法。不论如何,P2P不可避免要经历一场重新洗牌,我们关注更多的则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对出/借款人有何影响?


一、设置借款上限的影响:

P2P平台——目前网贷行业所从事的供应链金融、房地产融资、类资产证券化等大额业务都将切掉。消费金融、小额车贷将重回热点,但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借款人——100万元的网贷限额对有真正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很难起到有效支持的作用。即便可以通过不同平台筹资,但增加了融资难度及成本。


建议:监管部门应允许各地根据具有不同优势特点的平台制定差别化的政策,发挥互联网金融方便、快捷的优势,真正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采取备案制不发放牌照:

P2P平台——直接扼杀了许多网贷机构银行化和牌照化的野心,使得P2P发展的路子变窄,只能成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事中事后都要监管,P2P面临“宽进严管”。


出借人——P2P利率与银行理财价格背离度将不断缩小,回归理性,高风险高回报或将变为低风险低回报。


建议:穿透式监管应注意管得过死,应该靠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等措施来加强管理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三、明确借款人义务及出借人风险自担:


P2P平台——做好信息中介的角色,调查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各项信息,避免平台沦为借款人骗钱、出借人洗钱的违法工具。


出借人——老赖、骗子未来将无处遁形了;出借人——平台将不再承诺保本保息,需要风险自担。


建议:行业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已经迫在眉睫。


四、总结:


《监管细则》的出台,让我们看到了行业发展的合规化前景。尽管注定要淘汰一些中小平台,但阵痛过后必将迎来新生,而且12个月的整改期间,银监会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监管调整。就用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在2016第二届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峰会上的发言来做一个总结及期待吧。


P2P将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道路,在行业规范有序之后,存活下来的平台均是规范合规、综合实力较强的,平台将集中全力进行竞争发展,同时网贷投资的安全性实现了大幅提升,从而重新赢得更多投资者的信赖,可以预见网贷行业将成为未来最稀缺的金融资源,其市场价值也将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样具有极大的新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