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在海南拉开帷幕 退出10条高级原则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121 发布时间:2017-03-24 11:56:48

3月23日,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在海南拉开帷幕。上午, 在“博鳌亚洲论坛学术发布会”上,博鳌亚洲论坛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报告 2017》(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博鳌亚洲论坛连续第四年发布年度互联网金融行业报告,本年度互联网金融报告的主题是“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2014—2016 年互联网金融报告的主题依次是:通往理性繁荣、聚集 P2P 网络借贷、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而“金融创新”与“规范发展”是描述 2016 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两大关键词,这与当前形势有关,过去一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两者的合力之下曲折前行。

 

据了解,2017年报告分为四篇:新动力与新趋势、风险与监管、政策建议和博鳌对话互联网金融。其中,“新动力与新趋势”回顾了互联网金融近一年的发展状况,尤其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对金融领域的影响。“风险与监管”从中国和国际两个角度梳理了互联网金融各模式的风险与监管现状。“政策建议”则提 出了有关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博鳌对话互联网金融”则精选了近一年来中外专家学者为博鳌观察和本报告撰写的稿件以及在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上阐发的精彩观点。另外,报告还重磅提出“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十条高级原则”,涉及到政策导向、监管体制、“监管沙盒”等。

 

1、强化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

2、防止分业监管与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

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源之一实质上是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与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为了防范潜在的交叉性风险,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错配问题, 需要在国务院层面统筹建立包括现有金融监管机构、信息管理、公安、工商等部 门以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在内的监管协调机制。可尝试的方案是参照英国金融 行为管理局(FCA)的模式,在监管协调机制下设置实体性监管协调机构,并设 立创新监管中心。

 

3、转变监管理念,实施主动式、包容性监管

由于监管缺位,互联网金融初期野蛮发展出现了诸多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风险事件的处置基本是事后的司法救济渠道,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整体上是一个被动响应式的监管实践,没有构建一个基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主动式、包容性监管框架。为此,一是要建立监管机构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互动共享机制,监管机构和金融服务提供商之间应定期进行知识共享。二是要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主动识别和防控金融科技整体风险和个别高风险领域。三是要实施监管机制创新,设立“监管沙盒”,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4、引入中国版“监管沙盒”

“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 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未来,可以考虑先吸收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监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等具体措施,从单个金融科技创新开始进行先行试用,再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完整的“监管沙盒”体系。

 

5、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技术水平

随着互联网金融进入 2.0 时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是针对机构、市场和产品的监管,更重要还有对技术的监管,需要强化应用监管科技(RegTech),来提升监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构建以技术为驱动的监管新范式,重点建立监管科技专业团队。

 

6、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建立消费者准入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体系、强制性信息披露 制度、消费者争议处置机制。其次,强化现场监管,打击伪劣互联网金融机构,深化线下获客渠道管理,对于线下门店、广告、活动等加强管控,切断非法融资互联网化的线上线下转换机制。最后,强化资产管理机构负债端监管、融资链合规化管理,防止私募产品公募化,防止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机构主动负债或者违规操作的渠道。

 

7、完善基础设施

一是完善支付结算体系。二是健全征信体系。在注重信息保护的基础上,扩大互联网和大数据征信数据的来源和范围,提高互联网大数据征信模型的准确性,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的行业标准和基本规范。

 

8、坚守数据安全,防范技术风险

维护数据安全是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一是注重数据采集合法性。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信息采集、提供、存储和交易的合法性。二是注重数据安全性。数据管理形成规范流程,防范数据丢失、窃取、篡改、非法贩卖等问题。三是注重信息系统安全。强化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技术标准建设,防止出现重大技术失败。

 

9、强化信息披露,提升行业透明度

信息披露是整个行业“阳光化”发展的基础。第一,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最低信息披露标准。第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示制度,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重要风险进行重点提示。第三,强化互联网平台和相关服务的评价体系,建立分层惩罚机制,对于违规披露、不完全披露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纳入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可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

 

10、深化行业自律

在分业监管格局下,传统的行业协会基本依托相应的监管机构而设立自律组织,具有明显的条块分割性质。互联网金融的跨界性,客观上要求建立与行业特点适应的自自律体系,在现行监管框架下:一是强化自律组织及其功能建设,完善自律组织的框架体系。二是在自律组织框架下,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制定互联网金融的自律公约。三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要联合行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主动曝光业内不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