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非法集资涉案2511亿 呈现“下乡进村”趋势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137 发布时间:2017-04-26 11:20:44

“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总体形势依然严峻。”4月25日,谈及当前的非法集资形势,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处非办)负责人杨玉柱说道。杨玉柱是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0.11%。非法集资案件数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现“双降”。
 
尽管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2016年的“双降”,是基于2015年非法集资大爆发这一事实上。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历年最高峰值。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融几百亿、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非法集资还呈现了快速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的形势。杨玉柱介绍,2016年,发案数量前十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3562起,涉案金额1887亿元,分别占全国新发案件总数、总金额的69%、75%。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并快速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蔓延。
 
此外,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并呈现了“下乡进村”的趋势。杨玉柱表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此类案件占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总数的30%以上。而P2P非法集资案件增速回落,整体风险水平逐步下降,但存量风险化解尚需时日。公安部经侦局处长刘路军也在座谈会上指出,2016年非法集资大案要案多发,案件高位运行。2016年公安机关立案1万余起、涉案金额近14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亿元以上案件逾百余起。”
 
同时,非法集资依靠网络,不断向边远地区传导。刘路军表示,随着互联网和金融支付手段的快速、融合发展,犯罪风险不断向三、四线城市辐射、向边远省份传导。犯罪分子以往多采取大量设置分支机构、线下推广、口口相传等方式非法集资,但近年来则改为依托互联网扩大影响、引诱人员参与、吸收和转移资金。
 
此外,非法集资的手法也不断翻新。刘陆军介绍,犯罪分子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期权的“资本运作”领域转移,常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等幌子非法集资,并与传销活动大幅交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姜永义介绍,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一身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猛增。2016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925件,集资诈骗案件1074件,同比上升86.7%和34.4%。姜永义表示,尽管2016年的结案率有所提高,但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收案数量连年增长,审判力量并未达到同步增长,因此结案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
 
杨玉柱表示,处非办将在今年5-7月组织各省(区、市)政府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重点领域、主体,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有效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