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单为何生生不息:利益不菲 投资者侥幸心理助推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112 发布时间:2017-04-27 14:37:16

随着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行长涉嫌伪造理财产品销售“飞单”案件持续发酵,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区域内的支行行长赵晨(化名)开始感受到监管的新压力。“近日分行做了窗口指导,要求各支行自查理财业务是否存在飞单销售,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行为,一经查实必从严处理。”他透露。十多年的支行行长工作经历,让赵晨或多或少“接触”到个别支行理财团队向高净值客户销售飞单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的操作内幕。这类违规操作之所以生生不息,除了不菲的利益诱惑驱使个别银行人士“铤而走险”、飞单产品精心包装“以假乱真”外,部分投资者的侥幸心理作祟,同样有着推波助澜的恶性循环。
 
“有时我挺担忧,支行不少高净值客户不看理财产品具体条款也不核查产品真实性,仅仅凭着理财经理一番说辞,冲着高收益、产品稀缺性、保本,尊享等概念就投资数百万元,这或许是飞单销售拥有生存土壤的最大根源之一。”他直言。
 
“飞单”销售的“土壤”
 
赵晨坦言,其实,私下转让理财产品的行为一直存在,最初个别支行理财经理私下转让理财产品,主因是个别客户由于头寸紧张需要融资,理财经理帮他私下转让理财产品份额“救急”。他透露,自己也曾接触过一些“飞单”,“其实,飞单的佣金提成还是相当丰厚的。”他直言,有企业愿意给予4%-5%的销售佣金提成,外加约10%超额投资利润分成。不过,他称自己没有接受这些“飞来横财”。“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状况不够了解,担心飞单兑付违约问题,另一方面自己感觉这类灰色操作一旦被查实,等于断送了自己职业前景。”赵晨称。多家银行支行行长也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绝大多数支行行长不敢轻易“触碰”这类业务,目前个别支行即便存在飞单销售行为,很大程度也是无奈之举。具体而言,前些年部分支行行长参与企业委托贷款,收取不菲的撮合交易佣金。但由于过去两年经济增速放缓,不少借款企业由于经营状况恶化迟迟未能偿还贷款,于是他们便许以更高利益诱惑,要求支行高层协助发行飞单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先偿还委托贷款,等他们经营状况好转后,再偿还相应飞单产品本息。“据说参与这类飞单销售的支行管理层能提取1%-2%产品设计费,还有约3%-4%的产品销售提成。”多位支行行长透露。为了瞒天过海,这些支行管理层会对飞单产品做精心包装。在收益方面,这类飞单也会编造不少故事“凸显”保本与高收益;在销售技巧而言,他们会向高净值客户强调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购买,满足部分高净值客户的心理优越感。
 
如何让“飞单”原形毕露
 
在赵晨看来,尽管这类飞单产品做了大量精心包装,但有些操作流程存在“明显硬伤”。比如在飞单销售环节,投资者资金基本不会划入银行指定的理财专用账户,而是直接流向企业或个人账户。若投资者对此有所警觉,很容易发现产品“破绽”;其次,正规银行理财产品合同都会盖“公章”,而不是以银行支行储蓄业务章等进行替代,其实这里存在明显破绽,既然投资者购买的是理财产品,为何要盖储蓄业务章?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一查询,飞单产品便“原形毕露”。为了遏制飞单销售行为,赵晨除了在每周举行例会上强调其危害性外,他要求每份理财产品合同的签订,必须在银行网点“双录”(录音录像)情况下完成。在他看来,双录措施除了能规范产品销售过程的某些误导行为,某种程度也能对飞单销售形成一定威慑力。但他很快发现,此举未必能达到预期,个别理财经理依然会寻找没有双录设备的办公场所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理由是这些客户不愿“露脸”。而且,也有一些高净值客户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其实双录的防范效果并非那么有效,一般等飞单事件暴露,会经历一段时间,往往过了银行双录的保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