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抵押服务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
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合同。

第1条 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借款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利息为月______%。
1.2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 借款用于生活消费。

第2条 居间委托

2.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借款居间业务的系列服务。

第3条 居间服务费

3.1 甲方按借款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
3.2 支付方式:借款到位时,经乙方扣除居间服务费后转付予甲方,甲方授权乙方在还款规定期限内每个还款日扣除一次,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转账、现金、第三方收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

第4条 汽车抵押

4.1 甲方将其名下的汽车抵押予乙方。
4.2 抵押汽车情况
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车辆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
4.4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并使保险持续有效。
4.5 车辆登记证,保单原件等证件与备用钥匙交由乙方保存。
4.6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GPS费用,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5条 承诺

5.1甲方所抵押车辆不得驶离本合同所签约市区,如果甲方有工作或生活上的真实需求,可以和乙方协商沟通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驶离,并必须按照协商所定时间内开回本合同所签约市区内。否则视为违约。

第6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应按借款金额的2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针对违约时长超过7天,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借款人须在出借人提出终止借款合同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和逾期违约金。否则出借人有权按相关联《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车辆转让协议》委托乙方根据《居间抵(质)押服务合同》处理抵押物。
6.3因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第7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7.2甲方在此确认,乙方的通知或有关文件(及人民法院的有关材料)在无法直接送达给甲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甲方身份证住址即为乙方(及人民法院)的邮寄送达甲方的地址。一经寄出,视为送达。

第8条 附则

8.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3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于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